原标题:到2020年 上海将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
1月17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今天上午,本市召开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副市长许昆林对《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保障措施做了介绍,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副局长沈伟民出席并共同答记者问。
许昆林表示,上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制定《方案》。
结合上海实际,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质量提升的大调研、大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还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指导,以及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专业人士的支持。调研和起草制定历时近10个月,几易其稿,是上海质量提升行动的政策纲领与行动指南,对提高本市供给体系质量、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和指导意义。
《方案》主要回答了“提升什么、怎么提升、怎么保障提升”。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竞争新优势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初步建成。明确4个支撑目标:产品、服务、工程、人居质量持续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保持在90以上,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品牌企业;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形成一批高端要素集聚、品牌影响显著、质量效益明显的示范区;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形成一批关键性的质量技术基础设施项目,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聚焦社会发展和百姓关注的11个重点领域,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人居、对外贸易以及中小企业、区域质量协同发展。提出质量攻关、质量创新、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监管、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品牌、质量社会共治等7方面的质量提升举措,并提出了质量法规制度、财政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4方面的政策制度。全市各部门应从大力宣传、统筹协调、破除瓶颈等三方面,做好方案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