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小吃店主改装液化气钢瓶被拘

2018-01-03 10:05:54|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浦东警方开展消防集中检查 小吃店主改装液化气钢瓶被拘

  近日,浦东警方开展消防集中检查,对发现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严厉查处。

  近日,浦东公安分局川沙派出所民警在对川沙新镇新德西路上的某小吃店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店内有四只液化气钢瓶,其中两只钢瓶通过一跟金属管串联在一起,连接到燃气灶上使用,店主称这样使用会获得更强劲的火力。但通过改装串联在一起的液化器钢瓶,管路连接处极易泄露气体,当气体积聚到一定浓度后,一旦有明火就会爆炸,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当天下午,浦东公安分局宣桥派出所民警对宣春路上的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竟然在没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存放多只满载的液化气钢瓶。

  浦东警方遂对上述小吃店和公司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查处,并口头传唤相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相关负责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易发火灾事故。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用电、用火应更加注重消防安全,切莫麻痹大意。若贪图省力,追求效益,私自储存、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设备,不仅违法,而且极易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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