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是上海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简称“鼓励药械创新32条”。记者注意到,这32条具体举措中,包括力争使本市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达到80家以上、力争集聚20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研发中心、争取每年有30个以上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自主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实施“一网通办”,将“路上跑审批”改为全程网上办理;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等。
32条举措对标国际最高标准
近年来,我市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任面临着挑战,如缺乏龙头企业、创新成果大量外流、研发投入不足等;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解决。
因此,“鼓励药械创新32条”通盘考虑上海面临的问题和具有的优势,提出具有上海特色的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激发企业和机构创新发展活力,助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鼓励药械创新32条”,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紧密结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网通办”加快产品上市
“鼓励药械创新32条”提到,要发挥上海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研究型医院、上海转化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推进我市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联合医疗机构投资设立临床试验机构,力争我市临床试验机构数量达到80家以上,实现临床专科全覆盖,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
要加快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实施“一网通办”,将“路上跑审批”改为全程网上办理,加快常规审批,实施优先审批,服务创新审批。其中还提到,要支持中药传承和创新,推进建立上海中医药国际标准中心;推进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修订《上海市主要罕见病名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