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记者 王雪青)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指出,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据上证报记者了解,国资委以国有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于不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今年初,国资委表示,2018年将在上述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各个企业的集团要负主体责任,对所管控的分子公司也要制定负债的管控指标,通过分类管控使得总体负债率在现有基础上稳定下降。
同时,国资委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把中央企业98家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偿债能力比较弱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纳入重点管控的企业又进行分类管控,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的,是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是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是指比重点关注类的杠杆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是一些必须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企业。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从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