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教育局7月9日首创“微信举报小额快速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市民积极通过微信形式反映区内的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或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予以一定的奖金奖励,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奉贤区已设立了教育违规行为微信举报专项奖励资金。区教育局信访办统一负责举报线索,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分派,在16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
微信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举报的教育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区;(二)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能具体明确地反映被举报对象及其主要违规事实或者违规线索;(三)违规行为或者违规线索事先未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四)举报情况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同时,区教育局还明确规定,本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奖励范围。微信举报也仅指通过“奉贤教育”微信公众号反映教育违规等行为,通过其他方式或反映其他问题,也均不适用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教育违规行为案件被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个举报人进行举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户次50元,同一微信用户日奖励累积不超过100元,月奖励累计不超过300元,年内累计不超过1000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严格保密。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也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奉贤区此次以“零容忍”的态度接受市民关于教育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内容主要包括本区中小幼违规办学行为,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中小幼、职成校及教育行政和服务机构工作作风问题,教师违反师德“五不准”问题。这“五不准”分别是:不准实施有偿补课(包括对学生的有偿托管)。严禁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区“双名三优”、学校中层及中层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托管。不准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为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不准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家长钱物,向学生、家长推销商品或违规向学生收费。不准有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不准在教育教学、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