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造“美丽街区“ 上海《城市容貌规范》将实施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三年来,已成功创建256条(段)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2200条(段)道路已推行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9日下午,记者从《办法》实施三周年活动上获悉,全市市容环境面貌提升显著,而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1075—2017城市容貌规范》也已完成制修订,即将实施。
据悉,截止到去年底,各区已成立1061个自律自治组织,累计培训管理人员和责任人50余万人次,建立健全责任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责任人信息26万余组,占全市责任区责任人总数的90%以上。
今年,全市计划再建100条(段)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推选100个示范性责任区管理自律自治组织,提升1000条(段)开展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的中小道路,组织重点人员培训10万人次,完善提升一个信息档案系统的管理效能,开展一个(百场次)责任区管理主题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城市清洁活动。
此外记者还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品质和城市治理整体能力,打造一批能体现国际一流水平和上海特质的“美丽街区”,上海已制订地方标准《城市容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的《规范》体系更加全面,内容更有针对性,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目前,规范已通过上海市质监局审查批准,计划于近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