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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春天:民办公办学校教师享同等权利
2018-02-12 14:25:48  |  来源:东方网  |  编辑:彭丽

  原标题:沪教师的春天来了 民办公办学校教师将享同等权利

  职称不再是教师发展的门槛,民办学校教师将享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本市中小学教师平均收入5年来增87%。近日,市教委举办的座谈会上,不少与会专家和第一线教育工作者直呼:“教师的春天来了!”

  职称不再禁锢教师发展

  在新发布的《意见》中,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到了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的高度。“这对于未来教师的发展极端重要!”上海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李骏修表示。他特别提出,《意见》中指出的5年目标任务、到2035年实现的目标任务,说明了“教师的成长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尹后庆表示,《意见》对如何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阐述得十分具体:“比如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等等,都是切实的措施。”其中,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是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师范专业建设、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师教育机构能力的关键之举。

  职称曾经是把不少优秀人才“拦”在教育事业之外的一道坎,现在,这一局面或将面临改变。《意见》明确指出,将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则让广大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变得畅通。”李骏修说。

  民办学校教师不再弱势

  针对社会关注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意见》提出,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在我看来,这是依法治国的一种体现。划出红线,依法行事。只有师德养成了,才能教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中学校长冯志刚表示。

  世外小学校长张悦颖坦言,民办学校教师一直以来,在职称评定、收入、表彰奖励等各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都处于弱势。但在《意见》中,确定了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都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这让她十分振奋。

  教师收入5年增加87%

  市教委介绍,五年来,上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收入增加87%,115名中小学教师获评“正高级”职称,青年教师、中年骨干教师、普教系统的名师、教育家纷纷在不同的培训体系中找到了成长路径,越来越多优秀人才愿意加入并留在三尺讲台。目前,上海共有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约15.71万人,其中本科学历及以上14.12万人,占90%;40岁以下教师人数超过50%。

  今后,上海将根据《意见》的要求,创新教师管理机制,切实增加教师的“获得感”。如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各区绩效工资统筹量为绩效总量的10%,学校统筹量不得低于总量的50%。绩效注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乡村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此外,实施上海市第四期“双名”工程,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发展梯队,开展“高峰计划”、“攻关领航计划”、“种子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