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警查处7.3万余起“大弯小转”违法行为
自交通大整治以来,为矫正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陋习,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研发启用抓拍“大弯小转”的电子警察设备。截至目前,已累计查处此类违法行为7.3万余起。
在没有左转弯箭头灯的路口,绿灯放行后,左转弯车辆应先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待转,如果没有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而是直接一出停车线,在人行横道线上就转弯属于“大弯小转”。车辆待转时,还需观察对向是否有直行车辆、人行横道线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妨碍直行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左转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