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申城烟花爆竹禁燃更严:实施实名购买 禁放场所增加
外环线以外,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附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销售原则上只对持外环以外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开放。昨日,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2018年烟花爆竹禁燃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
禁放场所又增加了
从2018年2月14日(小年夜)至3月2日(元宵节)期间,上海公安机关将提升勤务等级,重点聚焦2月15日(除夕)、2月19日(年初四)、3月2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
空间上,除了实现外环线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外,警方在2017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还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
此外,相关部门将继续组织发动40余万名平安志愿者,对全市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小区配备社会辅助力量、每个楼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在重要节点和时段,管控区域民警将带领平安志愿者共同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阻止工作。
实施更严格实名购买原则
销售方面,将继续对烟花爆竹采取“统一采购,统一批发,统一配送”原则,2018年的市场投放总量、销售布点数量均不高于2017年总量。各区管控办负责销售点布点和检查,销售点经市层面联合验收合格后发证。销售期间,开展联合检查、实名制销售、“一日三查”和视频监控等强化管控措施。
警方介绍,今年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实名购买原则,原则上只有持外环外身份证的市民才能购买,如人户分离将按要求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同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所属社区民警将会立即上门核查情况,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流入禁燃区。
2018年还将继续鼓励市民上交烟花爆竹,按照便民就近原则设置回收点,在墓园、入沪道口等场所长期设置回收点,采取“礼品换烟花爆竹”形式鼓励主动上交烟花爆竹。
全年查处案件400余起
岁末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管控又迎来挑战。12月1日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17起,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4人,罚款9万元,收缴1034箱。
其中,12月19日,金山公安分局在嘉定区前曹公路、曹王路口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93箱,刑事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