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用去法院也可接受在线调解 上海首个“在线调解示范点”揭牌
图说:虹口区消保委的在线调解示范点来源/被访者供图
利用互联网技术,不用去法院,也可接受在线调解或巡回审判。12月21日,上海市首个“在线调解示范点”和“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在虹口区消保委揭牌,消费者和商家体验了在线调解的便捷性。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愿意接受在线调解?”“愿意。”在上海虹口区消保委调解室的屏幕上,出现了虹口区法院人民调解员、书记员和两名当事人的身影。随着当事双方表示愿意接受在线调解,调解正式展开,消费者开始陈述购买煤气灶导致的纠纷始末,并通过摄像头展示证据。“产生纠纷并投诉到消保委后,他们告诉我有法院网上调解的模式,我觉得很方便。真正进法院我没有精力,在线的方式既迅速有效,也能让商家感受到司法介入的威慑力,方便了消费者。”调解结束后,消费者王女士说道。
对此,虹口区消保委副秘书长陈英表示,在线调解的模式,将大大方便住处较远、身体不方便或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我们常接到住处较远的消费者投诉,比如崇明、松江、奉贤等。如果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法院都有视频设备的情况下,只要双方同意,可以考虑远程视频的方式。”她说。
据悉,《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表示“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但提起诉讼必将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始终是市区两级消保委思考的课题。早在2011年3月,上海市消保委与市高院就已签署《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协议》。同年9月,虹口区消保委与区法院签署《虹口区人民法院、虹口区消保委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成为全市最早启动“诉调对接”的机构之一,对于消费纠纷调解工作的实践也有了深厚积累。
如今,“在线调解示范点”和“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将进一步推动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创新消费维权途径,对提高投诉调解将有明显帮助。一些重大、疑难或是久拖不决的消费投诉,将借此得到有效化解,同时也将缓解司法压力。“示范点和巡回点的揭牌,是运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的新尝试和探索。希望借此契机,把为消费者提供更精细、更专业、更规范的服务放到突出位置,继续探索并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