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见习记者 刘飞 )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12月16日在第二届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机构在逐渐变成数字化机构的同时,监管也要朝着监管科技的方向发展。
“真正的监管科技,不是在技术的基础上小修小补,监管也面临着跟商业银行一样需要具有颠覆思维的挑战。”范文仲认为,未来监管也应是一个数据化的管理机构。
范文仲进一步提出,未来金融监管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一是不应按照机构名称分类监管,而是应按照风险实质监管。金融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要对新的创新活动按照风险实质来监管,例如凡是具有社会化集资业务的,就要有一个比较严格的准入;有隐性、显性的收益承诺的业务,就要接受流动性规则管理。二是要从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把握创新和风险管理的平衡。如西方提出的“沙盒”监管理念的具体应用是,小机构在开始阶段,可以适当给予更高的创新空间和适当的监管容忍度,但金融机构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应接受更严格的监管。三是要防止重要核心资源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垄断。从历史上看,每一轮的金融创新科技都会出现垄断,金融创新不应削弱竞争而是鼓励竞争,要认识到数据是核心的经济资源,所以一定要开放和透明。
四是要防止历史上出现的传统金融乱象,以金融科技的名义卷土重来。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乱象要把握基本原则分得清。这些乱象其实都有共同特点,如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都有许诺高收益;对于类高利贷业务,金融科技的作用是加强风险和定价的匹配,这是可以降低利率的,但现在做的仍是拿高利率覆盖高风险,只不过借由互联网扩大客户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