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对再融资政策的收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证券日报》记者从同花顺数据得知,今年以来截至11月3日,共有342家上市公司已实施完成439笔定向增发,其中,股价跌破定增发行价的上市公司有170家,占比约为39%。而去年同期(2016年1月1日—11月3日),则共有434家上市公司实施完成576笔定向增发。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今年参与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锐减。
“参与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数量锐减,与今年2月份出台的再融资新政有很大关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研究院策略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中对于再融资主要做了四方面改变,一是频率受限,二是定价受限,三是规模受限,四是资格受限。整体来看,新规的出台使得上市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来“圈钱”的做法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也是今年参与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上述人士所说的再融资新规,其实是指今年2月17日证监会为了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完善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该人士所说的四个改变是指:一是董事会决议距前次再融资期限不得少于18个月;二是定增发行期首日将成为唯一定价基准日;三是再融资规模受限,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四是再融资资格受限,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上市公司将不具备再融资的资格。
北京和盛乾通投资的总经理明勇星认为,再融资新政简单来说就是取消折价、限制规模、延长周期。再融资新政是监管层对这一细分市场在发展中出现问题进行的规范,有利于挤出市场投机资金的套利空间,有利于投资人理性定价获得合理回报,有利于上市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实现内生增长,有利于定增资金切实进入实体企业助力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