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首批街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出炉 448个“样板间”将带来哪些示范效应
花园路(西江湾路——水电路)共享单车停车规范化。
“一个区域的交通对非机动车、行人友好,才真正算得上交通良好区域。”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上海市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由整治办会同各区政府梳理出上海第一批街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共涉及全市16个区218个街道(镇、乡、工业区),448处路段和区域。这些“样板间”不仅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情况提出标准,也对机动车、路政设施的不少细节提出要求。
在不少人看来,448个“样板间”的意义,不应该只是巩固和改善448个交通良好的区域,而应该从中积累治理的经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全市每一个路段和区域都能和“样板间”一样好。
违法“重灾区”变为样板路段
时间:10月23日17时
路段:国和路(翔殷路——政立路)
“我从商场里出来,这条道这么长,真的不知道不能从东向西走。”10月23日17时10分,国和路、翔殷路路口,杨浦交警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程骏琪拦下一名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男子。
这样的说法对于程骏琪来说一点也不意外。程骏琪回答说:“我们国家规定车辆靠右行驶,你逆向行驶的过程我全程录像,现在依法对你处罚50元。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如果你不配合执法,我可以依法暂扣你的车辆。”
这名男子自知理亏,开始求情,“我是帮店里送外卖的,今天才赚了20元,能不能少罚点?”“你的心情我理解。但罚款多少不是我定的,是法律规定的。处罚你的目的,是为了让你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也是为了你的安全。”程骏琪耐心解释道。
男子想了想,还是接受了处罚。处罚后,程骏琪松了口气:“这个人态度算是好的。交通大整治刚开始时,有的人不停跟你纠缠一两个小时,有的人大吵大闹、撒泼耍赖,民警也很无奈。”
这是当天记者采访时遇到的唯一一辆逆向骑行的非机动车。正值晚高峰,翔殷路国和路路口两名交警和三名交管辅警在现场管理。尽管路上非机动车数量庞大,但所有车辆都行驶在非机动车道里,在停车线后等红灯。斑马线两侧,行人也在“红灯请退回等候”的语音提示下,静待绿灯亮起。
如今,国和路(翔殷路——政立路)成为上海市首批街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但就在几个月前,国和路还是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重灾区”。
杨浦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金剑说,由于淞沪路近五角场环岛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国和路就成了五角场环岛外围南北向的非机动车通行主干道路。车辆越多,出现违法的概率越大。这里的通行条件并不好,紧邻中环线上闸道,非机动车道虽与机动车道进行了隔离,但十分狭窄。金剑坦言:“以前在国和路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违法带人是比较常见的违法类型,平均每天能查到几十起。”
从违法“重灾区”变身样板路段,金剑认为,这是几个管理部门共同努力、自我加压取得的成绩。
今年8月初,杨浦交警支队在国和路展开持续半个多月的严管整治行动。属地交警大队、机动大队民警联合执法,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62起,其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300余起。经过整治,国和路的交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各类交通警情同比下降30%以上。
属地交警大队与街道协商,加派辅警、特保等力量,从早上7时到晚上11时辅助民警管理路口交通秩序。公安部门增派巡逻民警在国和路沿线展开执法管理,一旦发现违法及时查处。路政部门也对国和路政立路路口进行渠化改造,增加一根机动车道,有效缓解高峰时段机动车排队积压的情况。“我们也在国和路政立路口新装一个抓拍机动车滞留路口、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防止这些违法机动车行为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无法正常通行。”金剑说。
“从去年开始的交通大整治,到现在常态化严管下持续良好的交通秩序,说明严格管理是有实效的。”金剑说,杨浦区还没安装抓拍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的电子警察,主要是靠人力管理,“对民警来说,工作强度很大。但通过这种严格管理的方式,能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一直坚持的目标。”
规模化分色块管理共享单车
时间:10月24日10时
路段:花园路(西江湾路——水电路)
毗邻轨交3号线、8号线虹口足球场站,紧挨着虹口龙之梦商业综合体,西江湾路、花园路路口的日均车流量在六七万辆左右,遇到节假日、足球比赛日,车流量更是攀升至10万辆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同样络绎不绝,早高峰时段,不少市民骑着共享单车到这里换乘轨交。
“ofo小黄车请停到中间区域,摩拜请停西侧。”10月24日上午10时许,西江湾路、花园路路口上街沿的非机动车停放区里,各家共享单车企业派驻的管理员引导市民依照事先划定的区块有序停放单车。“这是我们牵头试点的‘规模化分色块停放’管理措施,各家企业派驻人员管好各自的车,做到既整齐又美观。”虹口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陈中说。
记者看到,不同颜色的共享单车将停车区域划分成红、橙、黄、绿、蓝五种不同的色块。“这里管得特别好,骑车、放车都很方便。看上去整齐,好像彩虹一样。”退休在家的张阿姨说,她每天骑共享单车来这里乘地铁。
半年前这里不是这样的。“各家共享单车企业过度投放的共享单车,把人行道堵得水泄不通。很多市民用完车就在路边随处放,我们只能一辆一辆搬走。”陈中回忆,那时,为了保障正常的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只得增派警力驻守管理。尽管牵扯了民警大量精力,但由于共享单车体量庞大,管理效果并不理想。
如何破解共享单车管理难题?今年6月,虹口交警部门主动跨前一步,建立警企联络平台,督促企业落实单车停放的主体管理责任,“规模化分色块停放”的设想从那时提出并试点。
“像‘分蛋糕’一样,按照各企业在这个区域的投放总量,在非机动车停车区按比例划分出大致的停放位置,再由各企业派驻人员根据实际需求现场协调停放。也预留了一块区域,满足各类社会非机动车辆的停车需求。”陈中说,现在各共享单车企业的管理员从每天早上6时30分到晚上8时30分驻点管理,西江湾路区域的共享单车停放已实现规范、有序。
尽管早高峰车流集中,但从西江湾路右转进入花园路的机动车,只要看到横道线上有行人,都会在线后停车等候。“以前车子很少让人,现在好多了,带小孩走路更安心了。”住在附近的陈阿姨每天接送孙女都要经过这段人行横道线,对于机动车礼让行人的变化深有感受。
花园路近西江湾路段南北向的人行横道线两侧,只有一组指示行人通行的信号灯,没有设置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这段斑马线离路口太近,再设置一个机动车信号灯不科学。”陈中说。为此,虹口交警安排了两名交管辅警,分别在两向车道指挥交通。“如果斑马线亮绿灯,有人过马路,辅警就指挥机动车停车等候;如果没人过马路,就让机动车正常行驶。”这样一来,既管住了行人乱穿马路,也加强了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文明意识。
陈中坦言,以前花园路沿线道路设施不完善,行人乱穿马路、人车抢道的情况经常发生。今年初,交警、路政等管理部门对路口进行渠化改造,道路中间新设置隔离栏,优化了路段的标志标线,花园路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在记者采访的半个小时里,有多名交警严管执法的花园路、西江湾路路口没有发现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这并不意味其它时段或过了路口,也没有非机动车违法骑行。”陈中说,从严管守法到自觉守法,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将继续坚持对非机动车的常态化整治,在执法过程中结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骑车人交通守法意识。”
“后台联动”破解“职业违法”
时间:10月29日12时40分
路段:云台路(昌里东路——齐河路)
周末中午送餐高峰,三名外卖员同时挤到云台路、昌里东路路口处,一名外卖员看看旁边两人,把超出其他两人的半个轮胎移了回来。
绿灯倒计时显示还有十几秒。这名外卖员手指不停地敲打着电动车把手,嘴里喊着“来不及了”,但没有再往前半步。等绿灯亮起,这名外卖员立即骑车从斑马线上骑过,一路远去。
“过去很多外卖员逆向骑到半路,从绿化带缺口横穿马路到对面小区里。”家住附近的涂先生说,这一“样板”路段不长,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以绿化带相隔,通行条件良好:“正因为条件好,很多非机动车主反而随便骑行。”据了解,这一路段连接昌里路和世博源两处商业区,餐饮商铺集中,是不少外卖员送餐的必经之道。
“交通违法只是最后的表象,管理不仅是在马路上,更要溯源严管。”记者从浦东交警部门获悉,快递、外卖等行业是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大头”:“一方面他们的工作以非机动车为交通工具,另一方面部分从业人员对法律特别是上海的地方立法不熟悉。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收入与速度直接相关。”
浦东交警支队勤务大队副大队长赵俊楠说,公安交警部门除了进入相关企业宣传交通安全法之外,还与相关企业加强联动管理。今年5月17日,浦东交警部门与辖区外卖企业推出“浦东新区外卖骑手交通文明记分卡”,民警发现外卖员交通违法后,仿效驾照记分制度,对于相应的违法行为在记分卡上进行记录,企业将根据记分进行相应处理。
今年9月,这一“文明记分卡”升级为“外卖骑手管理App平台”,交警对骑手进行处罚后,会要求骑手出示其骑手端App的二维码,交警用交警端扫描后,出现违法骑手记分界面,对其进行记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骑手应利用骑手App进行网络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后(合格为90分)清零。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24分或第二次达到12分的,骑手应停止接单,并就近选择“浦东交警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实践路口”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完成志愿服务后,经路口民警确认评价并信息上传后予以清除24分或第二个12分,骑手恢复接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超过36分或第三次达到12分的,企业应立即要求骑手停止接单,将该骑手调离骑手岗位或进行辞退处理。系统将该骑手信息纳入“违法较多重点人员”名单。一个记分周期内,如该外卖“骑手”跳槽到另一家外卖企业,原有记分继续有效。记分管理由此由单一外卖企业,延伸到整个外卖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