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大场公园”休闲绿地被蚕食

2017-08-02 09:17:22|来源:解放日报|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宝山区塘祁路保利叶之林小区居民反映:规划给居民健身休闲的公园绿地被蚕食令人心痛 “大场公园”缩水,说好的体育设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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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缩水、功能缺失也就罢了,二期怎么还造了那么多房子?打算招商吗?”日前,宝山区塘祁路保利叶之林小区的居民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反映,称小区正对面、塘祁路的北侧,是居民们盼望多年的“大场公园”。可在开发中,这个公园不仅缩水走样,公园的二期,更在划拨给属地葑村村委会规划开发后,被以建设公园管理用房为由,建造了7000余平方米的房屋。规划给居民健身休闲的空间被如此蚕食,令人心痛。

  公园缩水,二期建了3幢房子

  提起塘祁路北侧、祁连山路西侧的大场公园,保利叶之林小区居民黄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园原有个动人的名字——大场体育公园。黄女士称,在公园启动建设前,媒体曾有过报道,称这是一个占地百余亩的体育公园,内部还布局篮球场、足球场、门球场、游泳池等健身场地。在黄女士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早期设计方案上,即便此后更名为“大场公园”,上述体育设施依然存在。

  经过四五年建设后,这个曾以体育为特色的公园已面目全非:公园一期东侧因给祁连山路拓宽预留空间,面积大幅缩水,原本规划的各类体育设施均未落实。更令居民不满的是,去年10月起,公园二期开工建设。但等了数月,却见楼房平地而起。

  7月30日,记者前往大场公园了解情况。从华瑞路右拐进塘祁路,左手侧工地围墙里,几幢红色米黄色相间的楼房引人注目。居民说,这就是正在建设的大场公园二期,位于整个公园中间偏西。记者留意到,在二期的四周,大场公园一期已全部建成开放。

  工地大门洞开,记者径直走进去。眼前,尘土一片的工地上有3幢已完工的建筑。西侧2幢建筑规模较大,呈正反“L”形组合,且用空中连廊相连;东侧一幢则稍小。3幢楼均为二层楼高。记者爬上渣土堆,走进最西侧一幢楼,入口处堆着七八台洁具,地上散落着多片地板砖,俨然在内部装修。整个内部空间开阔,是个50余米长、20余米宽的大厅,二楼亦是如此。记者随后走进另外两幢建筑,仅最东侧的一幢楼被分割成一间间,看起来像办公用房。记者留意到,西侧两幢楼下方,建了地下停车库,入口安置在两幢楼后侧。

  “管理服务用房”需这么大吗

  在工地大门上,记者留意到整个公园二期的工程名为“新建大场公园二期工程项目(A块)”。既然属于公园的二期,为何造了那么多房子?

  保利叶之林小区的居民们向记者出示了几份文件,均是居民们陆续收集的。一份是2013年该项目的环评公示,上面写着项目内容:“休闲办公用房”。到2014年,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时,说法又有变化。公示文件详细描述了公园二期的细节:占地25243平方米,建筑工程性质属于“公园配套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在下方建设内容上,写着该地块拟建“地下停车库、休闲健身馆、服务用房、管理用房”等设施,总建筑面积7547平方米。记者留意到,大场公园二期项目的建设单位并非绿化部门,而是“大场镇葑村村民委员会”。

  虽然说法不一,但如果按照规划方案,建设“休闲健身馆”,开设因公园东侧缩水而未能建成的各类健身场所,倒也契合当初“体育公园”的主题。但居民们疑惑:“如果是公园配套项目,为何要用围墙与公园隔开呢?”公园的一期已建有管理用房,二期为何还要再建?管理用房、服务用房需那么大的面积?

  去年年底,居民们致电“12345”,询问大场公园二期这些房屋的最终用途。宝山区给居民的回复是“作为公园的活动中心及管理用房使用”。去年12月15日,大场镇曾组织居民与葑村村委会,就公园二期建筑用途召开座谈会,葑村村委会承诺,不会将这些房屋用作娱乐场所、开饭店;但至于具体用途,村委会称尚未确定,一旦最终确定,会让居民们了解和知情。

  对此,居民们认为,葑村村委会极有可能借着公园建设配套设施之名,造房进行商业开发,而这无疑是对公共资源的蚕食。

  村委会承认有招商引资打算

  在大场公园门口,记者看到今年5月份建成开放的大场公园一期,最终被命名为“祁连公园”。公园保安说,公园开放后,绿化部门曾来测量过面积,除去二期、再扣去西侧规划的一个变电站周围部分,整个大场公园仅剩100亩左右。至于二期建造房屋的用途,保安称,他也听到过多种说法,如建设养老院、建造葑村村民活动中心,甚至部分用作村委会办公等等。

  这些房屋究竟有何用途?7月31日,记者直奔丰宝路上的葑村村委会。村委会一名负责人详细讲述了对大场公园二期的设想。据称,大场公园所在的区域,曾是葑村的农田,此后收回为宝山区的储备地块,规划为外环绿化带。2009年,葑村村委会向宝山区申请将这一区域划拨一部分还于葑村,用于建设村民中心。当时,考虑到村民中心也是公共设施,在申请建设用地划拨时,葑村村委会将项目确定为“新建大场公园二期工程项目”。2013年,宝山区同意划拨近40亩地给葑村村委会。村委会随后进行规划设计,取得施工许可,去年开工建设。

  记者指出,不管是村民活动中心,还是后续所称的“活动用房、管理用房”,均要不了7000平方米。村委会该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实情。据称,葑村区域已基本完成城镇化,原有村民也都住进小区。但仍有2000余名村民户口在葑村。提高这部分村民的待遇,是村委会的职责。该负责人坦承,以“管理用房”等名义多造的房屋,未来确实有招商引资的打算,并将出租收入用于村民分配。“村里整个公园二期投了2000多万,总要讲点经济效益。”但村委会强调,招商引资一定根据相关规定操作。

  用地性质未改,商业开发欠妥

  采访中,记者反复询问葑村村委会,划拨这近40亩土地时,是否调整了用地性质。但在葑村村委会出具的“划拨供地”文件、产权证中,记者看到土地性质仍为“公用设施(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即仍是公园的用地性质。

  《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明确,“本市公园发展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侵占。城市规划确需改变公园建设用地性质的,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就近补偿相应规划公园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

  在用地性质尚未更改的情况下,后续招商引资恐怕难以“名正言顺”。葑村村委会当初或许想借公园开发公共设施名义,“加塞”些商业开发内容,如今看来,这招“擦边球”并不妥当。

  房子已竣工,后续怎么办?葑村村委会称,在今年5月公园一期开放时,村委会已将属于二期的20亩纯绿化用地还给公园一并开放。记者在现场看到的二期东侧的围墙,已是后撤后围起来的。至于多造的房子,村委会承诺在确定用途前,会与居民协商,合理安排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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