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晚,三家证券 公司公告称,因违反 融资融券相关规定,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信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信证券2015年违规为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开立信用账户,违规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根据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165万元,并处3.08亿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笪新亚、宋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国信证券同时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违规为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和信用账户,证监会拟责令国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88.67万元,并处1.04亿元罚款;对王建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证监会对国信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02万元,并处54.08万元罚款;对张金城、李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罚款。
此外,海通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违规为上海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证券账户和信用账户,证监会拟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97万元,并处罚款254.83万元;对相关负责人员左秀海、徐晓啸、朱元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