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入利用外资结构效益“换挡期”

2017-05-05 15:10:00|来源:新民网|编辑:蔡简 |责编:刘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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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新民网】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如何保持领先身位,进一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本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昨天,市商务委与外商协会、外资企业等召开座谈会,对《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行解读并交流。

  上海进入利用外资的结构效益“换挡期”,已经形成了总部经济为主、服务经济为主、研发经济为主的利用外资新格局。与会外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33条的《若干意见》几乎涵盖了外资企业关心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便利外籍人士来沪工作等,获得外资企业普遍“点赞”。

  “《若干意见》的第9条提出,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居留许可,这就是政府部门听取我们建议后制定的新政。”美安康质量技术检测(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落户上海自贸区,其执行董事斯榕表示,公司聘请的首席科学官来自康奈尔大学,但因为其年龄已经超过65岁,此前无法办理工作签证,只能使用商务签证短期逗留,而在新政之后,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33条扩大开放的新政,每一条后面都有对应的政府部门,清清楚楚地告诉外企,遇到这类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我在上海20多年,读了这么多份文件,这是第一次看到。”安永大中华区重点客户主管合伙人唐荣基表示,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是外资企业最关心的问题,“过去外资企业关心准入问题,但现在他们对经营环境更在意。”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兰珍珍则对“重点企业首问联络员”制度感触颇深:“上海的营商环境本来就是国际最高标准的一流水平,而首问联络人制度则为企业提供了更方便的服务和更快的政策解读。”

  拥有外资企业成员单位约1万家的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刘锦屏表示,协会此前通过各种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都在《若干意见》中有所体现,加以回应。“这一重大政策出台之前,能够广泛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本身就是上海不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体现。”

  市商务委主任尚玉英在会上表示,《若干意见》好不好,关键在于下一步的落实,在于外资企业有没有从中得到获得感。“《若干意见》着眼于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率先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紧紧围绕营造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更加开放的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投资环境、更加便利化的贸易环境、更加完善的法制环境、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更加宽松的人才发展环境’的‘五环境’要求,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尚玉英表示,要努力做到投资环境更优、市场准入更公、政府服务更好,从而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更快。(新民晚报记者 张钰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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