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发布土地政策“大礼包”

2019-12-04 10:32:38|来源:解放日报|编辑:李佳艺 |责编:石丽敏

  “四大类企业以何标准区分?”“先租后让实施后,出让土地时价格是否仍按租赁时价格计算?”昨天下午,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园区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宣介会上,企业代表们纷纷举手,提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按照原先的发展趋势,我们目前的土地很快就不够用了。”攀时(上海)高性能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首积灯表示,两项政策的出台对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我们原计划新采购一块土地,或再投建一处工厂,这样会造成金钱、设备、管理资源的浪费。政策为我们提容增效提供了很大支持,进而优化我们的用地效率,减少浪费。”

  “提容增效”——这也是新片区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处负责人史炯在政策宣介会上着重提及的“核心内容”。他介绍,相关部门将开展产业绩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档,分类管理,因地施策。为鼓励存量优质企业增容扩产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将根据综合绩效评估,结合企业经营自持情况,给予地价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实施意见》,对于综合绩效评估为A类的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对于综合绩效评估为B类的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由企业自持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土地价款收取比例为0;对于综合绩效评估为C类的企业,其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作为地上主体建筑的配套设施的新增建筑面积由企业自持且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收取其应缴土地价款的50%。

  《关于支持临港新片区园区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则将以新增土地供应、收购存量土地、“先租后让”、“先租后售”等方式,优化临港新片区科研创新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资源要素高质量高效率配置。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与小微企业,该实施意见亦提供了一定的扶持。《意见》显示,新片区将确保不少于50%部分以租赁方式,提供给高新技术企业、“四新”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并在租金上给予一定扶持;对于符合临港新片区创新产业发展要求的小微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对其的带动效应,并在厂房租赁上给予一定的租金支持或租金减免政策。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园区管理部总监陈铖告诉记者,企业发展多年,难免要进行产业调整,进而面临土地不够用或闲置两大问题。本次发布的政策支持零地价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堪称“大礼包”。

  “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对优质企业实施更精准的扶持,逐步清退低效能的企业——这种模式也是在全市范围内的首创。”规划和自然资源处工作人员沈闪亮说,“我们希望能通过政策引导,加快产业用地的转型升级,给在临港新片区发展的企业充足的空间。”(记者 胡幸阳)

  原标题:鼓励土地提容增效,支持零地价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临港新片区发布土地政策“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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