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道路等公共场所今后不设湿垃圾桶

2019-06-20 10:32:07|来源:东方网|编辑:刘征宇 |责编:李胜兰

  边吃早餐边上班,对于有这样习惯的职工可要注意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后,吃完早餐后的垃圾不可随意扔到地铁、路边的垃圾桶内。一不小心,你可能已经违法了。

  根据规定,本市道路、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垃圾桶,一般情况下将只有干垃圾和可回收两种。如果上班族把吃剩的早饭、玉米棒等湿垃圾随包装袋一起扔进这些垃圾桶,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两桶式”设置有何深意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则规定:“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但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湿垃圾收集容器。”但是,上海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为何公共场所不设四分类垃圾箱?

  据了解,如此设置有充分的调研结果作为支撑,还参考了国际经验。主管部门此前的调查显示,道路上产生的垃圾主要为干垃圾和可回收物;其次,作为文明之都的上海,不鼓励市民在道路上边走边吃。国际先进经验还显示,将湿垃圾和有害垃圾就近投放到社区的集中收集点或专业回收处置渠道,才是更好选择。

  “目前上海绝大多数公共场所的垃圾箱都设成‘两桶式’,一些餐饮业态较多的商业区或旅游景区,会在路边等公共场所增设湿垃圾桶。”市绿化市容局相关人士解释称。

  餐后垃圾应这样处理

  因此,7月1日后,职工上班路上吃完早饭后,应该这样处理手中的垃圾:

  公共场所的干垃圾桶应该扔餐巾纸、一次性餐具、污损塑料袋、污损纸张等;可回收物箱则是废玻璃、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的去处。显然,一顿早饭下来,食品包装袋、餐巾纸、饮料瓶等都有相应的去处。

  那么吃剩的早饭或者玉米棒等湿垃圾呢?提前准备一个袋子,把它带回家。需要提醒的是,饮料瓶等扔进可回收垃圾桶前,需要排空。

  也许有人会有小情绪,这也太不方便了吧?首先,遵守法律法规是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其次,这也不算难事。在日本,无论繁华的街道还是乡村僻静的小道,除了饮料自动售货机旁会设置一些供丢弃饮料瓶、罐的专用垃圾箱外,就想丢弃一张废纸,你都找不到垃圾箱。“带垃圾回家”成为国民习惯。

  拒不履行者将受处罚

  如果你还不认真对待早餐后垃圾,请看以下规定:个人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规定,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胡玉荣)

  原标题:上班路上吃完早餐请别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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