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小微”减半征“六税两费”

2019-02-19 13:53:43|来源:解放日报|编辑:刘征宇 |责编:李胜兰

  ■本市将对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实施这一减征措施,预计将年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约9亿元,惠及小规模纳税人约76万户

  本报讯(记者 孟群舒)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昨天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做好2019年市“两会”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研究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决定进一步减税降费,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议通过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今年市“两会”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06件,政协提案805件,目前已分办完毕。会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两会”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将其作为政府接受监督、吸纳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完善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根据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总体部署及相关意见办法,本市将面向新兴产业创新创业服务需求,推进上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功能型平台和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建设。

  会议指出,要集聚优秀团队,加快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更好地服务科创中心建设。要大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能力,加强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对接,促进转移转化和交易。要聚焦科技创新资源要素,提升数据采集和加工能力,打造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提高上海配置全球科创资源能力,要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更好服务科创活动,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求,最大程度地实质性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充分释放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本市将对小微企业实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据测算,实施这一减征措施,预计将年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约9亿元,惠及小规模纳税人约76万户。

  会议指出,近5年来上海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全国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2012年—2017年累计为企业减税3248亿元;2016年—2017年,累计为企业降费319亿元。2018年,又为企业新增减税降费超过500亿元。今年,上海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增强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本市修订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制订了《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会议原则同意三个办法并指出,要充分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和优化政府管理方式,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要充分体现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系统重构部门内部操作流程、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实现同一平台办理,切实提高效率。

  会议还审议通过《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实施方案》。会议强调,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要继续大胆闯、大胆试,努力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更大突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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