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沪高校开建“样板房”

2018-01-17 09:31:33|来源:解放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海高校院所开建“样板房”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推进座谈会上获悉,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中科院上海微系统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等8所高校、科研院所入选了市科委首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项目,将在未来3年内持续得到后补贴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组织化、市场化、专业化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为上海乃至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树立“样板”。

  提高科研人员收益还不够

  市科委主任寿子琪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性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推进。技术转移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要从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的层面,提高对技术转移的认识,愿意投入力量,敢于承担风险。

  《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指出:“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委托独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不少人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靠科研人员完成,只要提高科研人员的转化收益比例,就能促进成果转化。其实,技术转移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组织行为,所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要提高组织化程度。同时,不能搞僵化的组织化,而是要与市场接轨。技术转移不是卖“杂货”,因此在这一轮推动过程中还要更多地体现专业化。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的专利、法律、商务等专业人员共同推进,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成果转化。

  在美国、日本等国的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已很成熟。以斯坦福大学为例,该校技术授权办公室(OTL)享有全校知识产权独占经营权利,师生的职务科技成果必须向OTL披露。收到披露信息后,OTL的专业人员会进行评估,对其中有商业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培育增值、专利质量管理,随后在市场分析基础上,对科技成果进行选择性推广,此后历经协调评估、交易估值、谈判签约阶段,实现技术转移。在专利许可收益分配上,OTL所得比例为15%,其余85%的1/3给发明人、1/3给发明人所在系、1/3给所在学院。在人员专业性上,OTL员工大多拥有科学、工程、管理等专业的高阶学位,具有专利管理、商务谈判方面的突出能力。市科委在调研时得知,世界500强企业的原副总也在斯坦福OTL工作,收入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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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4个问题启动两轮示范

  与之相比,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工作主要存在4个问题。一是未形成体系化、全链条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专业人员数量普遍不足。据统计,我国高校专利管理专职人员2人及以下的占比92.1%,专职人员6人及以上的仅占比1%。二是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较为单一,多数不具备自主权,往往等同于其他行政部门。三是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尚未形成。在行政体制下,高校和科研院所较难吸引到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四是技术转移机构的激励机制不够充分。此次入选上海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大部分对这一机构没有收益分配和相关人员的激励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市科委选出8所高校和科研院所,扶持其建立健全组织化、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的核心,是建立机制、提升技术转移中心及其人才的地位。示范的基本要求,是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层给予足够重视,并落实相应的资金、资源支撑和保障。示范内容主要有4项:对标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职称评定、收入分配等制度,形成体系化、全链条科技成果管理体系。

  近期,市科委将启动第二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除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改革外,还将进一步引导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做精做专、做大做强,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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