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例“家庭作坊”产销假冒抗癌药案宣判

2017-12-15 14:19:22|来源:东方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沪首例“家庭作坊”生产销售假冒抗癌药案宣判 制假母子均获刑

  癌症患者家庭竟私自加工并在网络上公开叫卖!近日,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周某及其儿子安野(化名)双双被押上了刑事被告席,静安法院以犯生产、销售分别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安野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还判处被处缓刑的安野,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与药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据了解,这是沪上首起家庭作坊”生产销售假冒抗癌药案件。

  据静安检察机关指控,自2016年下半年起,家住山东青岛的退休大妈周某伙同其丈夫(另行处理),从网上购得来路不明的抗癌药AZD9291(通用名为“奥希替尼”)成品粉末,自行添加乳糖、淀粉等辅料制作成胶囊,通过网络微信等途径对外销售。2017年4月,周某因一人无法完成大量胶囊制作,拉上儿子安野参与其中。

  自2016年12月至案发的2017年7月初,周某销售各类AZD9291胶囊金额达18万余元。

  2017年7月6日,公安机关在山东青岛周某的家中抓获了周某及安野,当场从该住处查获生产完毕的各类规格AZD9291胶囊、AZD9291粉末、淀粉、乳糖等相关辅料以及电子秤、空胶囊等生产假药工具等物品。其中生产完毕待销售的AZD9291胶囊价值达7万余元。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查获的成品胶囊及粉末均应按假药论处。

  据周某到案后交代,其丈夫系肺癌患者,从2016年下半年一直服用AZD9291治疗癌症,所服用系80毫克、100毫克剂量AZD9291。在给丈夫治疗的同时,周某萌生了自己生产该抗癌药的念头,于是寻找渠道购入甲磺酸盐与淀粉、乳糖混合出AZD9291,通过网络向他人销售赚钱。

  据说向周某供货AZD9291粉末的上家,是属没有资质的个人。周某先后购得AZD9291粉末,在家里勾兑,每瓶30粒,装瓶后贴上9291标签,以1000元至1700元的的价格,出售给全国各地的肺癌患者服用。周某供认出售AZD9291要价不同,主要根据含甲磺酸盐的比例不同而定。

  2017年4月起,周某丈夫病情加重卧床不起,因忙不过来,她便让在当地房产公司工作的儿子安野开始帮忙灌装胶囊。周某与买家联系靠微信,送货靠快递,结账靠支付宝。每次收到货款后再发货,周某承认至案发,其自制抗癌药的销售额达18万元左右。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安野供述,AZD9291药物是他父母从国内他人处购得,他主要帮忙把按比例配置的药物粉末、淀粉及乳糖灌装空胶囊里,他说,自父亲2013年患肺癌后,就加入了许多肺癌患者的微信群,家里所制作AZD9291胶囊除了自己服用外,还向其他病友售出。

  家住河北唐山时迁西县的王某、家住山西万荣县的陈某及家住大连的韩小姐等多人为治疗丈人或母亲的肺癌,先后多次向周某购买此AZD9291药物,但据大多数购买人事后反映,此药既吃不死人却也治不好病。

  法院认为,周某与安野非法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该行为均已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周某从生产、销售假药之初积极参与假药原料的购买、制作及销售,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安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周某及安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无犯罪前科,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遂法院对周某及安野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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