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花园别墅私挖地下室案尘埃落定

2017-12-05 10:47:46|来源:解放网|编辑:彭丽 |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挖地下室拆承重墙,为何只罚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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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9日,华亭路83弄1号开挖的地下室现场。 本版图片/晨报记者 张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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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日,经过15个月的努力,地下室恢复到开挖前的模样。

  徐汇区华亭路83弄1号,是一栋有80多年历史的花园别墅,命运多舛。

  2016年8月22日,新闻晨报刊登了《80年花园别墅被私挖近2米深地下室》一文,曝光徐汇区华亭路83弄一栋有着80多年历史的花园别墅,在业主装修时,竟被私自挖出2米多深、3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且多处拆除承重墙。

  今年11月21日,历时15个月,华亭路83弄1号私挖地下室案终于尘埃落定:遭破坏的老建筑被责令回复原状,违法业主被罚款1万元。

  为了纠正这起违法行为,徐汇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湖南街道中队多位工作人员跑了15个月,找业主、查原始房型图,监督制定修复意见,仅办案的案卷就写了29项,总共78页。

  “如此高昂的执法成本,最终只罚了违法业主1万元,确实可能会让很多人铤而走险。”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如果想遏止住历史建筑遭到破坏的问题,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否则很多时候“执法部门跑断腿”,对违法人员而言却缺乏必要的震慑力。

  私挖地下室用作酒窖

  去年8月17日,记者在华亭路83弄1号看到,施工现场人员进进出出,一片忙碌的景象。得到工人允许后,记者从一个亮着灯光的洞口顺梯而下,实地察看了那处正在违法开挖的地下室。

  这处私自开挖的地下室,位于房屋北侧。施工工人先在房屋外北侧地坪上,打开了一个南北长2米,东西宽1米的洞口,方便工人进出。据工人介绍,原地下室深1.7米,此次打算继续下挖0.75米,从而形成一个东西长6.85米,南北宽4.66米,深2.45米,面积约为32平方米的地下室,“用作酒窖”。

  除了私挖地下室,该别墅在此次装修中,还有8处承重墙被拆除。

  去年8月22日,新闻晨报刊登《80年花园别墅被私挖近2米深地下室》一文后,这一破坏历史建筑的违建施工被叫停。

  “《新闻晨报》曝光后,我们勒令他们立即停止施工,同时安排法制组的4名工作人员及时跟进。”湖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张雷说。

  该建筑的装修负责人许先生后来也证实,“报道刊发当天就来了两拨人,后来区里、街道、居委,还有一些主管部门的,每次都是十多个人,在现场查看、测量。”

  别墅原始图纸是法文

  湖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孙志骏说,在着手处理此事时,他们需要第一时间找到业主,以及这栋建筑的原始房型图。

  这栋建筑的产证复印件显示,该房屋竣工于1936年,建筑面积为222平方米。2009年5月19日,该建筑被我国台湾一对夫妇买下。

  “我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调资料,得知业主夫妇来自我国台湾,而且当时人在美国。”最终,这对夫妇给湖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发来一份全权委托书,委托负责装修的许先生全权处理此次事件。孙志骏说,虽然确定了委托人,但因为发邮件沟通还要经过中间人,“沟通非常耗时间”。

  为了确认违法事实,还必须要找到原始图纸进行比对。结果,这一过程也颇费周折。

  因为年代太久远了,执法人员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档案里,没能找到这座房屋的原始图纸,只找到了一份最近的装修维修简图。随后,在区房管局也没有找到这栋房屋的图纸。

  最终,执法人员在上海市城市档案馆里,总算找到了这栋别墅的原始图纸,“图纸是外文的,我们以为是英语,等复印回来才知道是法语。”

  好在城管执法中队刚巧碰到了一个懂法语的老建筑专家,帮忙翻译了图纸,“讲解得非常详细”。

  这两大难题解决后,城管执法人员认定了业主方的违建事实,开始督促业主整改。“既要找有资质的建筑设计部门制定修复方案,还要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我们都要逐一监督落实。”一位执法人员说,自从整改通知发出后,他们每做一项工作,从联系人员到监督对方落实整改,往往都要好几天。

  修复施工结束后,城管执法部门根据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报告》,进行验收,最终确认合格。

  湖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张雷说,为了纠正这起违法行为,中队法制组的4位工作人员跑了15个月,仅办案的案卷就写了29项,总共78页,“这个案子,我们办得非常仔细,所有案卷都送到了区城管执法局封存备查。”

  地下室此前就遭破坏

  与高昂的执法成本相比,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历史保护建筑私挖地下室案的违法成本,却显得低得可怜。

  据参与办案的城管执法人员孙志骏介绍,这栋建筑80年来几经易主,“实际上,在现任业主之前,这栋建筑此前也遭到过破坏。”

  在接受城管问询时,该业主委托的全权代理人许先生表示,他受业主委托,从2016年4月起,开始对这栋建筑进行装修,地下室是4月5日开始挖掘的。

  许先生自称,业主吴先生最早在2009年装修时,那个地下室就存在了,原本是用作保姆房,后来因为渗水,就停用了。这次装修时,他们舍不得废弃,就打算扩建一下,准备做成一个酒窖。

  经现场查验,在确认房屋恢复工程符合要求后,城管执法部门对业主吴某、张某夫妇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今年11月21日,上述1万元罚款收缴到账。至此,这起历时15个月违建执法案件终于结案。

  业主除罚款还花了十多万

  湖南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张雷直言,在处罚时,很多人都觉得影响这么恶劣的案子,只罚1万元,相对于执法成本来说,太少了,“可是,由于房屋年代久远,多次转手,我们没法确认地下室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挖掘的,所以综合权衡后,决定罚款1万元。”

  张雷说,如果能够确认地下室,全部是由这个业主让工人挖掘的,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可以顶格罚,也就是罚款20万元,“即便这样相对这个地方的房价来说,也仍是微不足道的”。

  但在违建业主委托的全权代理人许先生看来,业主的违法成本也不算小,“地下室开挖、回填,素土、黄沙、水泥加上人工,超过5万元;8处承重墙拆除后的恢复花了3万多元,检测、图纸花了近2万元,验收又花了近2万元,加上行政罚款,总共花了近14万元。”

  做装修生意的许先生说,经过这一次教训,他今后不可能再承接违法开挖地下室之类的工程了:“这次教训太深刻了。”

  [专家说法]

  一般性历史建筑普查有待加快

  “就华亭路83弄1号建筑来说,私自开挖地下室、拆除承重墙,本身就是违法的。”上海交通大学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教授说,并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发生在历史保护建筑上才违法,对任何建筑而言,拆除承重墙都是违法的。

  “违法挖一个3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只罚1万元,如此低的违法成本,肯定会让很多人铤而走险。”一位业内人士直言,如果要想遏止住历史建筑遭到破坏的问题,必须提高违法成本,否则很多时候“执法部门跑断腿”,对违法人员而言却没有什么震慑力。

  曹教授说,在上海,一般性历史建筑遭到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一般性历史建筑,在取得身份之前,就被拆毁了。所以要加大历史建筑的普查力度。”

  华亭路83弄1号建筑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去年8月,本报报道该处建筑被私挖地下室、拆除承重墙时,在公布的历史保护建筑名录里还没有该建筑,但在半年后,在后一批历史保护建筑名录里,该建筑才被收录进去。

  曹教授建议,一般性历史建筑普查有待加快,“否则我们的保护就要与破坏甚至拆除赛跑”。

  在从事建筑施工的黄先生看来,虽然华亭路83弄1号建筑最终被修复,但是谁也无法保证,此前开挖地下室、拆除承重墙的行为,究竟可能给房屋带来多大的损伤,“当初开挖的时候,地下室是否跟房屋地基保持了足够的距离?修复后,是否考虑了地基沉降?承重墙的拆除和修复,有没有对房屋结构造成影响?这些可能都还需要时间来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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